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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双版纳:一村民自制射钉枪“组队”上山打猎被查获

2026-09-29 13:10:47 浏览:

  云南网讯(记者 熊强 通讯员 常宗波)近日,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持枪狩猎案件,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,收缴射钉枪1支,疑似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疑白鹇(死体)1只、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腹锦鸡(死体)2只以及野猪肉等野生动物制品。

  “景洪市基诺山乡巴亚村委会扎果小组村民非法持枪狩猎。”1月16日上午,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勐养派出所获取到案件线索后,立即安排警力前往扎果小组调查。经过外围调查,确认犯罪嫌疑人切某某非法持有一支射钉枪。1月17日,侦查民警对犯罪嫌疑人切某某家以及与其一同去打猎的木某某家、周某家进行搜查,在搜查过程中民警察从犯罪嫌疑人切某某家查获疑似野猪肉2袋、疑似野猪皮2袋、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1只;在木某某家提取疑似野猪肉1袋,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腹锦鸡2只;在周某家查获疑似野猪肉1袋。

  经突审:犯罪嫌疑人切某某交待了2014年在景洪市勐养镇一家五金店中购买了一个射钉器,拿回家中将射钉器与钢管焊接,自制一支射钉器,随后于2014年至2018年1月多次携带这支射钉枪,到当地人称“对面山”的林区内猎捕野生小鸟。以及与同村木某某、周某三人相约2019年1月11日上午到“对面山”的林区狩猎,发现野猪便开枪将其打死,之后轮流背回扎果村,当晚在切某某家将野猪的四肢及头部食用。吃完饭后,三人平分剩余的野猪肉,各自返回家中后将分到的野猪肉放在冰箱内冷冻的犯罪事实。

  据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勐养派出所办案民警杨栗介绍,犯罪嫌疑人切某某还于2019年1月11日上午,独自一人携带射钉枪到“对面山”林区内进行狩猎,并猎杀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为了试图掩盖罪行,在民警对其家进行搜查时,还趁民警不备,偷偷将枪支丢弃垃圾堆里,并用白色塑料袋掩盖。

  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  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市民: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保护野生动物,就是保护人类自己,切莫为了一己私利以身试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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